吉林网站开发的需求清单,写到“每一项都能被验收”就足够了。也就是说,清单里的每条需求,都要能回答三个问题:交付物是什么、满足什么条件算完成、由谁在什么阶段确认。达不到这个程度,后面就会反复扯皮;超过这个程度,比如把每个按钮的颜色值、每段代码的写法都写死,反而会限制实现方案,增加不必要的沟通成本。
需求清单不是越厚越好,而是分层越清楚越好。常见的三类内容,详细程度要求完全不同。
判断标准很简单:如果一条需求无法在验收时判断“做到没做到”,它就写得太粗;如果一条需求规定了开发方用什么工具、什么写法才能实现,而这不影响你的业务结果,它就写得太细。
把模糊描述改成可检查的句式,是控制详细程度最实用的方法。对比下面两组写法。
太粗的写法:“网站要好看,打开要快。”
可验收的写法:“首页在常见手机机型上打开,首屏内容不需要横向滑动即可完整显示;产品列表页在正常网络环境下,主要图片加载完成后页面可正常操作。”
再比如表单需求:
太粗:“要有留言功能。”
可验收:“留言表单包含姓名、电话、需求描述三项;姓名和电话为必填;提交成功后页面给出明确提示;提交内容可在后台按时间倒序列出。”
注意,这里写的是“提交成功后给出提示”,而不是“用某种弹窗组件实现”。前者是验收条件,后者是实现手段。需求清单应该停留在前者。
必须写进清单的,是那些一旦理解不一致就会返工的内容:
可以留白、交给开发方建议的,是那些不影响业务结果的技术选择:具体使用什么服务器配置、代码如何分层、样式如何组织、采用哪种前端构建方式。你可以要求对方在方案里说明理由,但不必在需求清单里预先指定。
还有一种情况需要单独处理:如果项目涉及已有系统的数据对接,而对方接口文档尚未提供,这时不要凭猜测写死字段,而应写成“待接口文档确认后补充字段映射”,并把它列为需要双方确认的前置条件。
写完清单后,可以逐条过一遍下面的检查项。任何一项答不上来,就说明这条还需要补充。
举个假设的例子:某吉林本地企业要做产品展示站,清单里写“产品页支持按分类筛选”。这还不够,应补成“产品页可按分类筛选,筛选后列表只显示对应分类产品,无结果时显示提示文字,筛选条件在刷新后不保留”。这样开发和验收都有明确依据。至于筛选用前端实现还是后端查询,不影响验收结果,可以留给开发方决定。
清单写完不等于达成一致。下一步可以直接做一件事:请开发方逐条复述他们理解的需求和验收方式,你对照清单核对。凡是对方复述得含糊、或者和你理解不一致的条目,就是还需要继续写到位的部分。这个动作比反复修改文档更能暴露真实分歧。